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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食品&保健食品 2024-12-27
今天來聊聊健康食品&保健食品
隨著健康意識逐漸抬頭,現代人越來越重視身體保健,除了維持均衡飲食、養成運動習慣之外,很多人也會額外補充健康食品、保健食品幫助健康維持。
在選購這些「機能性食品」時,您是否也很好奇:「健康食品和保健食品有什麼不同?」
今天就帶大家認識一下,幫助您挑選真正需要的營養補給。
★健康食品=法定名稱,有小綠人|有嚴格的法律定義
從民國88年《健康食品管理法》上路開始,「健康食品」就成為法律名詞,需向衛福部申請查驗,通過安全性及功效評估並完成登記許可,產品才能稱作健康食品,未經許可的食品不得宣稱功效,也不能在產品名稱中使用「健康」二字。
法律上之定義為「具有保健功效,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,且須具有實質科學證據,非屬治療、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為目的之食品」,凡是有經申請許可的健康食品,才可以宣稱保健功效,我們在包裝上可以看到一個小綠人標章。
例如,VITABOX®的【免疫專科】就屬於健康食品,經衛福部認證,有助於免疫調節、輔助調節過敏體質。
特別留意:即使產品的配方、添加劑量,與經認證的「健康食品」相同,也不能宣稱保健功效,更不能以健康食品自稱。
★保健食品=食品|有助健康維持的「一般食品」
未取得國家小綠人標章認證,其實就是一般食品,僅能做為營養補充。
保健食品在法律定義上屬於「一般食品」,受到食品法的規範,因此不得宣稱功效。
相較於經過嚴格檢驗,具有特定功效的健康食品,保健食品的定位更接近「營養補充品」,幫助現代人補足飲食失衡產生的營養缺口,進而維持健康的生理狀態。
以VITABOX®的【順暢專科】為例,穩定且足量補充可以幫助消化道中的好菌定殖,維持良好菌叢生態,進而促進健康。
綜上所述,從法規角度觀之,可總結:
1.食品可分為「一般食品」及「健康食品」。「保健食品」只是一般食品的一種用語,是普通名詞;「健康食品」是專有名詞、法律用語,經登記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者,才能稱之。
2.「健康食品」與保健食品(一般食品)之主要不同點,是健康食品可以訴求特定之保健功效,一般食品則不得為之。